A.
食品及藥品管理標準。許多產品屬於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監管的營養保健品及化妝品。 FDA管理及監督營養保健品及化妝品的生產和銷售,確保其安全性並使民眾對產品有正確認識。公司必須遵守FDA的標籤及包裝標準。
B.
聯邦貿易委員會標準。與之類似的,廣告受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的監管。 FTC執行的法律要求公司或健康倡導者就dōTERRA產品的健康效益、性能、功效、安全或成分作出的陳述需基於有力及可靠的科學證據以證實該陳述。 “有力及可靠的科學證據”指使用相關科學領域專家普遍接受的,產生準確及可靠結果的,已由具有資質的人員以客觀方式實施及評估的程序進行的測試、分析、科研及/或研究。
C.
允許的產品聲明。健康倡導者可聲明dōTERRA是安全的,可用於:
- 特別配方以改善健康狀況;及
- 有助於改進個人外貌。
D.
FDA免責聲明。在介紹dōTERRA產品功能時,健康倡導者應引用dōTERRA產品標籤上FDA的聲明:“以上陳述未經FDA認證。本產品並無診斷、醫治、治療或預防疾病的效果。”
E.
不得做關於療效或藥用作用的聲明。健康倡導者不得宣稱任何產品具有醫學療效,也不得推薦任何特定產品以治療任何特定疾病,因為此類陳述暗示產品為藥品,而不是營養補充劑或化妝品。任何情況下不得將dōTERRA產品描述為可治療特定疾病的藥品。雖然公司盡力完全遵守複雜且定期修改的FDA規定,任何健康倡導者不得表明或推斷任何產品已被FDA批准。 FDA不要求也不會對個別營養保健品或化妝品作出具體批准。
F.
披露。在推廣dōTERRA或dōTERRA產品時,健康倡導者必須披露以下事實:其為dōTERRA健康倡導者,並從dōTERRA領取獎金及佣金。